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
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
安徽刑事律师在线,直通咨询 >> 173-1853-0757
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 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安徽刑辩 > 经典案例

丁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包庇案(二审)

作者:尚权律师 来源:原创 时间:2021-08-12

主办律师:陈泓宇

案情介绍:

丁某某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案由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审理,一审认定丁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二审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上诉人丁某某了解案件情况,并跟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的承办法官取得联系,约好阅卷时间。通过会见、阅卷,律师对案件有了全面的了解,向二审法院递交了开庭审理的申请,并多次跟二审的承办法官沟通二审开庭审理的情况。经过多次沟通无果,二审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遂律师将二审的书面的辩护意见交给二审法官,并当面同二审法官交流二审的辩护观点,律师认为,上诉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本起事实是由被害人故意挑起冲突,并且上诉人主观上没有寻衅滋事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指使他人进行寻衅滋事的行为,故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关于对开设赌场罪辩护人不持异议,但是对具体赌资的计算方式及具体的赌资金额提出了异议。后二审法官告知律师在经过合议庭的评议后,决定维持原判。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0551-68998220

173-1853-0757
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
通讯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188号蔚蓝商务港F座2006室
电子邮箱:zhangxuhua@sqxb.com
邮政编码:230000
友情链接: 杜芹家族律师团队 徐州刑事律师 找律师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丁俊涛刑事辩护团队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广东鸿麓律师事务所 南京企业人力资源法律服务网 华南虎刑事辩护网 福州火灾民事赔偿律师 桥智刑事辩护网 广州经济犯罪律师

版权所有 ©北京尚权律所事务所   ICP:京IP备0908197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3651号  UED:网律营管

安徽刑事律师在线,173-1853-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