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师 来源:原创 时间:2021-08-12
主办律师:张雨
案情介绍:
2016年2月7日,正值农历除夕,安徽省涡阳县某村村民岳某甲一大早在自己门口偶遇同村村民岳某乙。岳某甲与岳某乙虽系同村同族,但十几年前双方就有仇怨,此前岳某乙随子女去北京居住多年未归,此次是因为过春节才回乡。一见岳某乙,岳某甲的仇怨瞬间被激起,遂回家拿出一根铁棍,对着岳某乙头部连击数下,致岳某乙脑浆崩裂,当场死亡。
案件发生后,岳某甲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但此后岳某甲被发现有严重的间歇性精神病症状,在看守所内日夜吵闹,说话语无伦次,持续数月之久,但虽经辩护人一再申请办案机关却始终未给岳某甲进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
此后本案一审对岳某甲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二审予以维持。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阶段,张雨律师接受委托为岳某甲辩护,并再次申请对岳某甲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最高法院认为被告人岳某甲主观故意内容部分事实不清,且系邻里纠纷引发,被告人认罪悔罪,不属于主观恶性极大的犯罪分子,裁定不核准岳某甲死刑,撤销原判,发回安徽高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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