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有哪些从轻从宽规定
作者:尚权律师事务所 来源:原创 时间:2021-07-02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犯罪嫌疑人都是可能第一次进行犯罪,法院也会给与相关方面的量刑,只要是有自首情节就可以减轻处罚。那么对于挪用公款罪从轻从宽如何规定呢?下面为大家带来的挪用公款罪从轻从宽如何规定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了解,希望对你有用。
一、挪用公款罪从轻从宽如何规定
对自首者的适当量刑是自首从宽制度得以正确进行的保证,根据中国刑法第57条规定的量刑一般原则和司法实践经验,一般认为,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应掌握下列三点:
(一)主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因此,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轻重对照有关法律,拟定一个刑罚幅度,而后结合自首的从宽情节,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严宽适度,不枉不纵。
(二)具体考虑自首情况。主要包括:
1、自首的时间。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
2、自首的原因及动机。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认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动机的三大要素,悔罪态度好的情况下,投案自首的,也说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时也要考虑;
3、交待罪行的情况。交待罪行是否彻底,是否主动,也说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
4、犯罪分子有无主动表现。这四大情节,审判人员在量刑时一定要注意的。
二、哪些私人挪用公款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1、私人借职务之便公款挪为己用,挪用公款的数额相对较小,大概在5000元是1万元的范围内,并且用挪用的公款用来用于非法活动的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605007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示惩戒。
2、私人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一般情况下5000到1万元的范围就已经是极限了,如果超过这个数额,大概在2万元到3万以上,情节严重的,并用一个人进行营利活动。这种情况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3、未在规定时限内偿还的。一般关于私人挪用公款偿还的时限为三个月内,若在三个月内未归还私人挪用的公款进行填补空缺,那么根据关于挪用私款的有关法律规定,私人挪用公款作为己用,且数超过万元以上,并且用这笔款项作为非法营利活动,或者是用一个人营利活动的。理应受到处罚。若在三个月内偿还完毕,可从宽处理。
三、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怎样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不具备特定身份的人可以成为有身份者实施真正身份犯的教唆犯或帮助犯,在无身份者能够参与真正身份犯的部分实行行为的情况下,还可以与有身份者构成共同实行犯。对挪用公款罪而言,非国家工作人员因其身份所限虽然不能单独实施挪用公款犯罪,但他可以教唆或帮助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该罪,或者与国家工作人员共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行为,而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单独实施或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使用公款的行为,从而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同实行犯。
当然使用人要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在主观方面,使用人与挪用人具有共同挪用公款的犯罪故意,即使用人不仅要有“用”的故意,而且还要有“挪”的故意。如果只有“用”的故意,未与挪用人形成“挪”的故意,则不构成共同犯罪;而且这种共同故意必须是在挪用公款前形成,即属于事先共谋的共同犯罪。在客观方面,使用人必须参与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如指使、教唆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归自己使用,或者参与策划如何挪用公款、如何掩盖挪用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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