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侦查哪些案件
作者:尚权律师事务所 来源:原创 时间:2021-11-24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济犯罪是我们接触比较少的名词,可能只在电视上看过,我们一般见到的都是公司人员所犯下的经济案件。而经济犯罪一般都有专门部门调查,那么经济犯罪部门侦查哪些案件呢?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一、经济犯罪部门侦查哪些案件
1、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的系列案件。
2、金融诈骗罪中的系列案件。
3、危害税收征管罪中的系列列案件。
4、侵犯财产罪中的系列案件
5、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
二、经济犯罪案件归检察院侦查吗
检察机关的侦查范围是有规定的,如果是属于职务类的经济犯罪案件,可以由检察机关自行侦查。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
三、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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