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多少假币就犯罪了
作者:尚权律师事务所 来源:原创 时间:2021-06-18
大家都知道,人民币是我国流通的货币,因此会有人生产假的人民币来滥竽充数。如果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明明知道是假币,还继续使之流通使用的话,那么使用假币多少构成犯罪?下面为您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使用假币多少构成犯罪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9.8 法释[2000]26号)第五条 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2、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3、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如何定罪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持有假币罪的认定标准
1、一般来说,行为人明知是假币而持有,数额较大,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行为人是为了进行其他假币犯罪的,以持有假币罪定罪处罚;如果有证据证明其持有的假币已构成其他假币犯罪的,应当以其他假币犯罪定罪处罚。
2、关于收藏为目的的持有假币
以单纯收藏为目的而持有假币的行为,是否成立持有假币罪?或者说,应否将"以使用为目的"作为持有假币罪的主观要件?通说认为,由于刑法并没有要求出于使用目的而持有,假币应属于违禁品,禁止个人收藏,行为人收藏数额较大的假币也会侵犯货币的公共信用,故只要明知是假币而持有并达到数额较大要求的,就应以持有假币罪论处,但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根据司法解释,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不另认定为使用假币罪;但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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