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作者:尚权律师事务所 来源:原创 时间:2021-03-31

  传销,大家一定有耳闻,大家都是知道的,很多地大学生初入社会、不谙世事,或者一些求职者求财心切很容易误入传销。法律对传销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传销处罚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带各位了解一下吧!

  一、传销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传销一般体现在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以获得加入的资格,然后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来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来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的秩序。

  在《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中,组织策划传销的,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组织、领导传销情节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尤其徒刑并处罚金。

  而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知存在传销行为仍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或其他条件帮助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传销活动中往往还会涉及其他罪行,如非法监禁、故意伤害等行为,一般对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和其从犯会数罪并罚。

  二、如何避免误入传销

  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的则属于传销行为:

  1、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发展人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缴纳一定费用或者认购一定商品变相缴纳费用,以此获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成员加入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发展其他成员加入,以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并以下线的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那么除了通过上述的三种情况辨别之外,还应当如何避免误入传销呢?

  在互联网发展迅速的今日,许多企业都会选择在网上公布消息。求职时应当核实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是否和网上招聘信息一致;在网上是否能搜索出该企业的信息;公司地址是否在地图上显示、处于什么位置等。分辨传销最主要的一点,是待遇是否正常,很多传销伪装企业,总以异常高的待遇吸引他人,如果待遇与同地区同类岗位的待遇相差过大,那么需要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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