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犯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作者:尚权律师事务所 来源:原创 时间:2020-03-02

  当前,我们很多人都有信用卡等等,其使用方便,但也有人利用这些进行犯罪。信用卡诈骗罪是我们当前社会常见的犯罪行为,在实践中,我们了解行为人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就要看看其构成要件,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

信用卡诈骗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对金融活动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分子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政府间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行为的具体形式: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行为。即用依照真信用卡而非法制造的假信用卡购买商品,提取现金或者接受使用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进行诈骗财物的行为。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行为。即使用因法定的原因而失去效用的信用卡,包括超过有效使用期限、持卡人在信用卡有效期限中途停止使用并交回发卡机构,因挂失而生效的信用卡等,进行诈骗财物的行为。

  (3)冒用分人信用卡的行为。即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

  (4) 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行为。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应注意恶意透支与痒意透支的区别,恶意透支是为了将透支款非法占有,根本就不想偿还或者也无力偿还,表现为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透支或者在大量透支后潜逃、隐瞒身份,以逃避还款责任;而痒意透支是为了先用后还,届时还本付息,故前者为犯罪行为,后者为合法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预约律师Online Booking

您好,为了节省您的宝贵时间,您可根据自己的时间有计划地选择尚权所提供的预约通道的贴心服务。您可以在预约留言框内填写您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让我们提前获知您的法律服务需求,提前为您准备详尽的处理方案,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如您的问题比较隐私,可以直接拨打我们法律热线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咨询热线:13011012097、13011012097

您的信息已提交成功,
请耐心等待尚权律师的回电。

确定